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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在省级层面率先推出“首违不罚”制
发布时间:2021-11-19 分享到:

1111,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推出《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据悉,这是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省级层面率先推出的“首违不罚”制度。

《规则》对首违不罚从制度上进行闭环设计,在实体方面,分解细化“初次违法”“违法的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及时改正”三个首违不罚的必要条件,将“初次违法”的期限明确为3年,将违法领域限定为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在程序上,不仅对案件信息化管理作出要求,还明确规定两种作出首违不罚的方式,一是在立案核查阶段在不予立案审批表中载明适用“首违不罚”的事实和理由,二是立案后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

《规则》发布首违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7个类别16个首违不罚事项。对发生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条件《规则》适用条件的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并签订承诺书,不予行政处罚。《规则》明确对“首违不罚”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实际适时予以调整。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容错并不等于免责,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首违不罚”。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触犯食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发生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时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转载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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